好久没有照看自己的博客了,将假期中写书是的一些想法贴出来听听意见

在这里有必要将摄影的分类做一点界定。这是由于摄影的分类和摄影的特性之间的交叉,会对于一些人造成困惑。艺术摄影类作品中,摄影技术用的是纪实手法。但是又不是记录现实,而是借助现实表达自己的思想。甚至是将现实中毫不相干的两件事硬拉到一个画面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再就是,纪实摄影类的作品缺失必须的现实信息说明,甚至还起一个作品名,殊不知,作品名一起,就是加上自己的思想和观念,也就造成现实的改变。更有盛者,会在画面上加一些影像元素,改变纪实性的画面构成,使之变成了假照片。数码摄影的今天的摄影界,我们可以要求作者提供的作品信息来区分摄影作品的分类;暨艺术摄影类或纪实性摄影类。 一,作品标定作品名的暨归于艺术摄影类。例如《伴》,因为即便是利用摄影的纪实功能拍摄的作品,此时的作品已经强烈的注入了作者自己的主观意识。已经和原来生活现实中的事物的原本发生了质的区别。我们就可以说;你是用摄影本质特征之一的纪实性功能拍摄的艺术摄影作品。二,作品注明新闻信息类的作品属于新闻纪实类作品。首先,我们知道新闻摄影的作品组成是由说明文和新闻图片两部分组成。此时此地的图片,就是就是事件发生原本的记录。它可以完整的构成新闻的五要素,暨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为何(what)、如何(How,)。纪实类摄影作品应该都可以做到这样的信息收集,也应当提供这些信息使之作品完整。 至于其它,有如产品摄影、广告摄影、风光摄影都可以按照此标准归类。例如,我们接收到一张风光摄影作品,他的拍摄手法是纪实性的。可是,他提供了作品标题《大地飞红》等。我们就可以将其归入到艺术摄影类。题目,就是作者的主观意识,不论作品是现实的反映还是对于现实的升华。此时,即便发现了作品中有计算机制作的痕迹也没有必要计较。如果,接到的作品有标题,叫《天路》,画面中是藏羚羊正在穿越青藏铁路,铁路上也刚好有火车通过。此作品也应归于艺术摄影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它不受真实性的约束。计算机技术做过也没有问题。如果作者提供的是新闻纪实性的信息,即;某年某月火车通过青藏铁路,铁路给迁徙的藏羚羊留下了通道,保护了高原生态等等。此时作品中同时有火车通过和藏羚羊穿越,这样不可能的现实。后有被证明是经过另外计算机技术制作的图像,就是属于假照片。作者的错误在于将艺术摄影的手法运用到了纪实性摄影作品之中,作品欺骗了广大读者。假照片折射出作者的媒体道德的缺失。 当然,风光作品给的是文字说明,并且纪实性要素完整,即便是风光作品,它也归于新闻纪实类。发现有计算机制作的痕迹,就可以归于假照片。

《伴》拍摄于1994年,作者在清晨的小树林中见到一位老人,用手推车推着自己患中风后遗症的老伴出来散步。在小树林的另一边是另一群早锻炼的跳舞人群。单独的拍摄老者和跳舞的人们,作品的意味都显得不深刻。于是作者在等待,等待两个独立的互无关系的两个事物在画面中的衔接。在衔接的瞬间拍摄下这幅作品。将作者自己的思想,对生活的理解都在作品中展现。它是纪实的手法拍摄,但是本质上特却是艺术摄影的手法在创作。表现的是作者的思想和观念,而不是被拍摄对象的现实。